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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县志愿者协会出台《捐赠荣誉授予办法》 引“献爱心”热潮
来源:掌上永新 | 作者:金飞飞· | 发布时间: 2021-01-12 | 576 次浏览 | 分享到:

  近日,为有效带动社会爱心人士和商家参与公益活动、支持公益发展事业,永新县志愿者协会制定出台《永新县志愿者协会捐赠荣誉授予管理办法》,进一步鼓励捐赠行为,发动更多的人“献爱心”。


制度实践完善


  该办法通过县志愿者协会理事会、监事会共同开会,反复讨论修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民主集中制的会议原则,确保该办法能够实际有效、不至于成为“空谈法”。
  该协会理事长周文奇、副理事长陈桂平均系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资深法官,办法制定过程中,周文奇等人通过自己多年公益实践,查找相关公益法律、反复论证修改,最终得以定稿,制定实施。


内容构造翔实


  该办法分为二十二条三十七款,主要对公益捐赠行为、授予荣誉进行了精细划分,捐赠行为又分为物资捐赠行为和现金捐赠行为。
  按照该办法,捐赠人向永新县志愿者协会捐赠实物的,颁发物资捐赠荣誉牌,并注明捐赠物资的品名、型号、数量、合计金额等事项。捐赠荣誉牌分大、中、小三类,捐赠金额达2万元及以上金额的颁发大类捐赠牌,1万元以上不足2万元的颁发中类捐赠牌,1000元至1万元以下的颁发小类捐赠牌,不足1000元的不授牌。个人或组织捐赠现金的,本协会办法根据捐赠金额分别颁发“爱心人士”、“名誉理事”、“名誉副理事长”、“名誉理事长”等个人荣誉牌,以及“爱心企业”、“银牌爱心企业”、“金牌爱心企业、“钻石爱心企业”等组织荣誉牌。进一步细化捐赠行为,使捐赠者能明显觉得自己的捐赠行为受到充分尊重。
  永新县各行各业非常支持永新公益事业,例如永新县委县政府接待办主任吴珍华一直对永新公益事业非常热心,但吴珍华平时工作时间忙,没有空余时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她通过小孩平时省吃俭用积攒下来的零花钱,1月11日又向县志愿者协会捐赠了人民币1300余元,此前不久她已向县志愿者协会捐赠了1400余元,用于该协会扶贫济困志愿活动,以此来表达自己一家人参与公益的热情。


反馈机制健全


  近年来,一些外地公益组织由于信息不公开不透明,饱受社会诟病,县志愿者协会这次制定捐赠荣誉授予办法,通盘考虑,吸取经验教训,通过载入该协会线上线下《光荣榜》、网站公示、年度审计报告等一系列形式公开捐赠者捐赠款物去向,全程受捐赠者和该协会监事会共同监督,使“爱心在阳光下奔跑”。

  公益行为大家为、公益组织更要靠社会爱心人士共同编织“公益梦想”。永新县志愿者协会出台《捐赠荣誉授予办法》,引县内外爱心人士“献爱心”热潮,使永新公益的“天空更蓝、草更绿”。 


相关链接:《永新县志愿者协会捐赠荣誉授予办法》

http://www.yxyva.org.cn/article?article_id=523